池州市物价局调价备案公告
2008年 第1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第58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经省物价局批准,现将我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池州市物价局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公告如下: 一、调价备案品种 成品粮(米、面粉)、菜籽油、大豆油、调和油、猪肉、牛肉、鸡蛋、牛奶、奶粉 二、调价备案企业 1、池州市祺岭生态苑食品有限公司(猪肉,批发) 2、池州市城北畜禽加工厂(牛肉,批发) 3、池州市美思佳油脂有限公司(菜籽油、调和油,批发) 4、贵池梅里生态米业公司(大米,批发) 5、东华东超市、东方购物中心、上海华联超市、世纪华联、苏果超市、联华超市(大米、面粉、大豆油、调和油、鸡蛋、牛奶、奶粉,零售) 三、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以上调价备案企业提高调价备案品种的,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池州市物价局。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调价备案程序,违反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报和备案送达地点 池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 联系电话:0566-2042269 联系人:朱长流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2008年1月28日